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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隸屬於臺北市政府民政局,為本府二級機關,置主任、秘書,下設3課、主計機構、人事機構,組織架構圖如下:

組織圖 所本部業務職掌(另開視窗)  主計機構業務職掌(另開視窗)  人事機構業務職掌(另開視窗)  戶籍登記課業務職掌(另開視窗)  戶籍資料課業務職掌(另開視窗)  行政庶務課業務職掌(另開視窗)

所本部包含主任及秘書。
本所各單位職掌如下:
一、戶籍登記課:戶籍登記、戶口普查、戶口校正、戶籍巡迴查對、國籍之得喪、更改姓名、戶口名簿核發、選舉造冊及其他不屬各課掌理事項。
二、戶籍資料課:街路命名、編釘門牌、印鑑登記與證明、日據時期戶口調查簿除戶資料保管與核發證明、國民身分證核發、學齡兒童造冊、戶籍通報及戶籍統計等事項。
三、行政庶務課:文書收發、印信、庶務、出納、研考及檔案管理等事項。
四、主計機構:依法辦理歲計、會計及統計事項。
五、人事機構: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