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本所結婚拍照專區「與Dear相遇~文采非凡·山盟不移之戀」
*行政中心所本部限定(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三段220號2樓)*

本所結婚登記拍照專區設計概述:

以粉色背景搭配玫瑰打造花團錦簇的愛情甜蜜氛圍,並以植栽與草皮營造文山區三面環山、坐擁綠地之意象。此外,以區內著名景點臺北市立動物園內臺灣梅花鹿為發想,製作白鹿之拍照道具,象徵純白潔淨的愛情,取鹿之英文諧音象徵與親愛的Dear.Deer相遇,成就一段文采非凡、山盟不移之戀! 現場也提供IG拍照框及自然系花束供新人拍照使用,花束特別融合了文山區花─杏花,以花語象徵少女的慕情與嬌羞,一起走入文山的粉色泡泡中,留下美麗的回憶吧!


新婚誌喜,別忘了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,結婚登記日是婚姻生效日

民法第982條規定:「結婚應以書面為之,有2人以上證人之簽名,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」。

自97年5月23日起,結婚改為登記制,雙方當事人須向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(戶籍如不異動,可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為之),始生效力。

*結婚登記預約資訊:

一、可預約地點: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2樓。(欲至景美辦事處辦理者,請逕至現場抽牌辦理)

二、受理時間:週一至週五上午8:30至17:30。

三、預約方式:

1.電話預約:預約平日星期一至五上班日辦理結婚登記,至遲請於登記日前3天預約(不含例假日或國定假日),俾利調度人力服務。預約結婚電話02-29395885#9。

2.內政部戶政司網路預約戶政登記服務(不開放預約假日辦理結婚登記)

3.依內政部規定,結婚適逢假日無法於當日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者,可於結婚登記日前3個辦公日內(不含例假日或國定假日)向戶政事務所申請辦理結婚登記,並指定結婚登記日。例如要以星期六為結婚日,可提前於星期三、四、五至戶政所辦理結婚登記,並指定星期六為結婚日;如要以星期四為結婚日,則可提前於星期一、二、三至戶政所辦理結婚登記,並指定星期四為結婚日。